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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28 08:02:00   来源:文山州纪委

2017年,文山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盯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监督责任

原原本本领会,原原本本执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注重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责任、统一尺度、强化督促上下功夫,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层层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州纪委及时召开执纪审查工作会、常委(扩大)会、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工作会等会议,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文件,将省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有关文件转发到村一级。实行州纪委常委联系包县(市)制度,定期到县、乡、村督导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县(市)和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监督责任。

与此同时,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的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监督检查的“尺子”,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督促乡(镇)纪委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制度,把脱贫攻坚政策、有关工作程序、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涉农惠农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措施等作为村务公开的必公开内容,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公开力度,做到群众家喻户晓。

搭建举报平台 畅通诉求渠道

2017年8月3日,文山州在州内媒体发布公告,鼓励广大群众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有漏评、错评、错退贫困户的问题进行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2017年9月15日,文山州再次发出公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反映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此次公告将举报事件延伸至2020年8月31日,举报范围涉及贫困户动态管理中,错评、漏评、错退,挤占、挪用、截留、骗取、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有效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全州累计在乡、村、组三级设立脱贫攻坚问题举报箱15048个,公布举报电话号码191个,受理举报418件,查实28件,共兑现奖金2.4万元,纠正识别不精准贫困对象28户142人,调整纳入贫困对象6户22人。

运用好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做好受理、录入、处置、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强化纵向联动、横向协调、内部协作,认真解决群众诉求。2017年,通过“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3863件,己办结377件,正在办理86件,启动问责9件。

同时,开通州广播电台“文山热线”、文山纪检监察网站等网络媒体举报平台,部分县(市)纪委还采取到乡村集市开展大接访等形式,多方面收集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

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监督检查

紧盯关键环节,严防各类民生资金“跑冒漏滴”。进一步完善乡(镇)纪委资金监督台帐,对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每类资金建立一册独立台帐,对资金类别、数量、使用范围和对象、使用程序、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等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

同时,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纪检监察、督查、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参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全州扶贫、救灾、社保、教育、惠农补助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和规定,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完善内控制度机制,压实主责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去年,共对发改、扶贫、财政、林业、住建等9个单位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财政扶贫资金滞留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要求。

按照“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

每月开展一次随机抽查。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州、县、乡三级纪委联动,每月对贫困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帮扶措施和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等开展一次随机抽查。2017年,全州累计抽查1224个村委会、1062个驻村工作队、2676户贫困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3个,给予党员干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18人次,问责6人。

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检查。州纪委根据脱贫攻坚各阶段重点任务和工期倒排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7月中旬至8月底,州纪委协调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分别进驻8个县(市),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专项纪律检查,累计收集问题线索176个,给予党员干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504人次,问责36人,党政纪处分5人,问责单位2个。

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组织8个“廉洁扶贫”专项检查组,从8县(市)选择8个纪律审查空白点乡(镇),于去年9月初启动第一轮专项行动,用1个月的时间,对被抽查乡(镇)2014年以来的财政扶贫项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检查,实地走访所有扶贫项目,梳理明细所有资金流向,调查核实所有问题疑点,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8条,正在启动问责11人,拟党政纪立案审查14人。

加强督查督办 严厉追责问责

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认真落实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细化工作流程,抓好抓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和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环节的工作,每月定期通报各县(市)纪委落实情况,确保五项工作机制每项要求、每个环节落实到位。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各级各部门移交、各检查组反馈、巡察移交、信访举报等各种渠道的问题线索进行立项督办,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做到先查先办、快查快处。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和履职不力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2017年,全州累计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13个,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757人次,问责处理219人、问责单位5个,党纪政纪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15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