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您2017年度及第四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议按清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7年10月底,玉溪市级领导都收到这样一份责任清晰、主体明确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这是玉溪市探索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新举措。
2017年10月,玉溪市突出问题导向,印发《玉溪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找准工作抓手,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每年要完成年度主体责任清单9项,第四季度要完成主体责任清单7项。”说起“主体责任派单制”,玉溪市委领导清晰地说道。
“2017年11月3日,我为县区委书记、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18年1月5日,我率队检查考核新平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翻开玉溪市委书记第四季度履责档案,一项项工作记录一目了然。
“派单对象不仅仅是市级领导,同样也会派一份责任清单给县区党委,厘清了责任界限,又为各级领导干部实际履行‘一岗双责’搭建了现实载体。”玉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介绍。
派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两种形式进行,根据不同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对派单对象需要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列出责任清单,也可根据巡视巡察、纪律审查、谈话函询、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派单。每季度第一个月,党委、党组研究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建立“一人一档”的履责档案,保证履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全程监督。2017年,市纪委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书记派出主体责任清单212项。
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量身定制的责任清单就像一本‘履职手册’,一项项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工作清单,让主体责任不再是停在口中、留在会议上的‘面子工程’,而是落在行动、见得到效果。”玉溪市某单位负责人说道。
为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真正落地,该市还建立调研督导、述责述廉、约谈、提醒、履职报告等配套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据悉,2017年,玉溪市委班子成员约谈干部533人次,6个单位3名领导干部因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被追责。(余红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