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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健全协作机制 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8-02-22 08:01:34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委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规范巡察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已完成的第二轮、第三轮巡察中,发现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问题243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件。

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全州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信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从人员抽调、情况通报、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巡察工作协作机制,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提升巡察实效。

规范巡察移交工作,及时分解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向纪委监察委、组织部门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政法、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工作,确保及时分解任务,跟进了解督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巡察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重点环节工作,健全巡察成果运用的责任体系,对涉及巡察成果运用的部门加强督促,及时跟踪问效。(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