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部署,从2018年至2020年,持续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
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四个坚持”。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坚持抓常抓长、坚持标本兼治,从2018年开始,一直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这3年时间内,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政策落地、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脱贫”,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始终。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行动成果、巩固脱贫成效。
抓住工作重点,做到“四不放过”。专项行动中,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向扶贫项目资金申“黑手”不放过、弄虚作假不放过、作风问题不放过。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中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狠抓工作落实,明确“20项措施”。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打好“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组合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全覆盖基层监督网络,在全市发放《临沧市“廉洁扶贫”监督卡》5万张,并向群众开展宣讲,开通市县纪委微信“廉洁扶贫”一键举报平台,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执纪监督工作,对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推进滞后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杜群忠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