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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亮剑”

发布时间:2018-02-22 08:02:03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勇于向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亮剑”。

划出纪律红线,突出宣传导向力。将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互联网+”宣传教育优势,通过网站、微信等多媒体平台,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举办廉政书画展,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通过文山先锋网、公众号和手机报向全州46000余名党员持续发出廉政提醒,传播廉洁过节声音,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精准查找问题,激发监督驱动力。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文山城区的部分餐馆、酒店、KTV开据的普通发票进行核查。派出检查组深入辖区8县(市)及州纪级部门开展节前纪律作风交叉检查,重点了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州中秋国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节日期间共派出263个专项检查组,对955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36个。2017年,全州共组织621个督查组,对2456个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5个。

构建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约束力。建立代开普通发票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代开发票管理工作提出纪律要求。从严控制和管理机关“三公”经费,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支出考核机制,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成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报备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教育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1次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从严查处曝光,发挥惩处震慑力。坚持问题导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制度。2017年,全州共组织621个督查组,对2456个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5个。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起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对29起典型问题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曝光。(李万辉  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