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保山市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有力的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回潮复燃。
明确重点,持之以恒纠“四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要求,严查超标超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紧盯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对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发挥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重点纠正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细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明确7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对改进调研考察、改进文风会风、廉洁自律等提出更为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年节假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纠正“四风”问题抽查15次,推动主责部门开展接待工作专项财务审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持续落实严禁赌酒赌博规定,实行全市公务活动全面禁酒,整治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促党风政风明显转变。
抓住关键,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督促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汇编《保山家风家训集锦》,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编印《蝇贪蚁腐——保山市基层“微腐败”和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