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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问题84个

发布时间:2018-02-17 08:17:15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7年,剑川县纪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压实责任落实。通过各种督促检查,不断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意识,促进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主体责任,特别是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跟踪问效,防止“挂名走读”、责任层层递减的情况。

强化纪律宣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业务指导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纪律执行不严格的行为,严格按照《剑川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监督问责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制作动态管理工作队员纪律提醒卡800余张,发放到每位队员。制作张贴警示牌120个,提醒工作队员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畅通诉求渠道。依托“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增加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模块,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时报告,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7年依托“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3240件、办结3240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94.66%。

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制定出台《剑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剑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剑川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规程》《剑川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效益走,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安全。

注重纪律检查。坚持“掌握实际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的基本原则,深入实地掌握有效证据、收集第一手资料。针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专项经费,严查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2017年共抽查29个村委会、176个贫困户。开展监督检查13次、检查151个单位部门,乡镇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49次、抽查299个村(社)站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提出整改要求,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加大追责力度。把脱贫攻坚列入县委巡察重点,年内对3个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84件,其中问题线索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件13人,问责8件8人,并在全县范围内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王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