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永仁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至此,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和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据初步统计,全省原有监察对象35万人,改革后监察对象增至157万人,是原来的4.5倍。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省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要求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践行“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健康顺利推进。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豪带头履行“施工队长”职责,深入“施工一线”调研推动,亲力亲为抓好统筹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省纪委切实负起专责,根据省委改革实施方案,专门制定了省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对转隶工作、监察委产生、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衔接、后勤保障、市县改革等重要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绘就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施工图”和“时间表”“路线图”。同时,组成10个督导组,对16个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督导检查,既督促检查存在的问题,又现场解疑释惑,帮助基层深化对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改革方向,传导责任压力,指导做好纪法衔接、纪法贯通工作,推动解决了办公场所选址、人员转隶、干部配备等一些关键和重点问题。
经过扎实工作和共同努力,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2月11日,州(市)监察委员会产生;1月8日至2月13日,县级监察委员会产生;2月7日产生州(市)级监察委员会6个;1月16日产生县级监察委员会22个;2月13日全省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落下帷幕,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全面组建历时44天。
在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中,各级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的相关规定,一律不搞典礼,挂牌仪式简朴。1月30日下午,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当选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2月3日上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午省监察委员会就完成了挂牌,挂牌仅拍摄照片、影像作为存档和宣传资料。
牌子挂了,范围扩了,队伍大了,执行力和战斗力就成了关键。2月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陆俊华与转隶后调整任职的21名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任前集体谈话。2月6日,省监察委员会产生后的第一次机关干部大会召开,85名转隶干部和200余名纪委机关干部一起,接受了一场特别的任前教育,敲响反“围猎”和严防“灯下黑”的警钟。为确保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就能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要求,全省各地纪委监察委广泛开展了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考学,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真正做到合编、合力、合心,达到“1+1>2”的效果。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省纪委省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忠诚塑造品格,以干净树立形象,以担当历练本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持续深入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云南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杨富东 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