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山市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让“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得到巩固发展,五年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0件,处分11人。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将《工作规则》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的全过程,制作了7个工作流程图和161种执纪审查文书格式,有效避免“问题线索锁在个人抽屉里”以及“办与不办部门说了算”“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防止对问题线索私存截留、擅自处置和通风报信等问题的出现。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制定下发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让执纪者遵守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
开展党纪党规经常性教育学习培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放党纪党规原文和《中国纪检监察》《云南纪检监察》《清源》等报刊杂志,征订《纪律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党内政治生活简明读本》等业务图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充电”,迅速提升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通过警示教育,常敲警钟,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下一步,该市还将持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纪委监委人员、工作融合为契机,顺应新制度、新机制的施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全面实践纪检监察工作新机制,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