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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混岗编排压实责任 德宏州加紧推动队伍和业务“嵌入式”融合

发布时间:2018-02-13 08:11:26   来源:云南省纪委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依法挂牌成立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紧推动队伍和业务“嵌入式”融合,实现“纪法衔接”,优势互补。

一方面,混岗编排,推动队伍“嵌入式”融合。德宏州根据“人岗相适、纪法相融”的原则,把检察机关转隶人员与纪检监察机关涉转部门机关人员混编使用,15名转隶干部,2名担任监察委委员,13名均配备在执行监督、执纪审查一线。调整安排办公场所,让转隶人员“拎包入住”,迅速开展工作。混岗编排的10个执纪监督和审查部门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通过自我介绍,增进相互了解,充分体现“大家庭”的温暖。

另一方面,压实责任,推进业务“嵌入式”融合。为使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好更快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德宏州印发《关于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委委员分工的通知》,实行常委、委员分工负责制、纪检监察监督室分片联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压实责任;编制《德宏州纪检监察工作法规制度汇编》,收录20部法律司法解释和党纪党规,为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提供“第一部工具书”;以全员学习“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年一评”和“岗位锻炼”“实战练兵”模式为依托,培养既能依纪监督又能依法监察的执纪办案精兵。

同时,德宏州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州和县(市)纪委、监察委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开通了12388网络举报窗口,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检举举报。(杨富东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