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祥云县下庄镇水盆铺村委会先后数次将集体资金外借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外借金额累计1556.5万元;此外,水盆铺村委会还存在私分集体资金、违规乱收费、违规发放奖金、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水盆铺村党总支书记李永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原主任杨仕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项予以追回。”这是大理州2017年查处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大理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州纪委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基层腐败问题相关工作。州委下发的《大理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坚决整治基层腐败,严肃纠正“四风”问题。要求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村官贪腐领导责任。大理州纪委还实施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问题清单、问题线索移交清单、责任清单和办结销号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突出重点,抓实专项整治。在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大理州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州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移民搬迁、惠农政策落实,以及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提升人居环境、救灾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迅速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祥云县纪委对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根据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有针对地进行重点审计,实现了对村级的审计全覆盖,查处十八大以来的案件79件,处分43件66人,问责36件41人。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州集中清理2013年以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354条,初核1204件,立案审查125件。村级专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23件,立案审查11件,处分10人,问责35人,适当处理20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237.4万元。
注重实效,维护群众利益。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四风”整治,严查基层腐败问题,成效显著。2017年,督促整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问题10个,追回移民资金1994.59万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8个,处分182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严肃查处了永平县水泄乡狮子窝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祥云县禾甸镇大营村苏光进家族腐败案、云龙县苗尾乡克扣骗取移民资金案等一批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陈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