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丽江市坚持不打折扣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规定动作”,按时保质完成“自选动作”,确保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扎实推进。截至2月10日,丽江市和下辖五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组建挂牌,市、县(区)两级人员转隶到位72人,移交案件线索17件。全市监察对象达到7.5万人,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对标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丽江市紧扣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转隶组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在此过程中,认真梳理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48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每个阶段、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认真制定《丽江市市县(区)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包括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行文办法等,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营造了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为做好转隶融合工作、丽江市组织对市检察院涉改拟转隶人员“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50余人次,较为准确地掌握了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性格特点。本着实现人尽其才、优化组合,丽江市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部门,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把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同推进作为健全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厘清执纪监督、派驻监督的工作关系,加强与巡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
“挂牌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丽江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3月份,该部门将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专家学者来丽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积极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推动监察委员会全面履职。(杨富东 李秀春 和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