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全票当选为大理州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标志着大理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全体参会人员的见证下,新当选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右手握拳,庄严宣誓。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大理州严格按照“施工图”,统筹谋划,倒排工期。紧盯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工作衔接、办公场所、制度机制等关键环节,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着力推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五个融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步调一致,有序推进。同时,由大理州纪委常委带队分片督导,深入12县市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帮助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督促县市纪委切实履行好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县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
大理州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在撤销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和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基础上,从大理州检察院划转29名政法专项编制到大理州监察委,并对机构和人员进行混编、重组。州纪委监察委机关设立2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12县市划转人员编制136名,监察对象将从3.8万人增加至12.8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州12县市已于1月20前全面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挂牌组建。
据了解,大理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干部培训、人员融合、调查措施全要素试用等工作,认真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以新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马晓玲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