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近日,大理市向社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地址等相关信息。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布后,大理市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传达通知精神,紧锣密鼓部署各项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紧扣目标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专项斗争工作格局,开展“联合作战”。
各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巩固拓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查处农村违纪党员特别是“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组织部门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在即将启动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明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候选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审查,把牢村干部的用人关;公安机关及法检部门将依法重点查办和惩处“村霸”及“涉黑涉恶”人员;财政和审计部门侧重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和发现审计资金中的问题线索,为专项斗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为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将实行问题台账、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部门之间情况互通制度,对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在严厉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的同时,以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严格执行《村民自治法》和“四议二公开”制度,促进村民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和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和规范村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铲除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滋生土壤。(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