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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形成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08:06: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年,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为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系,省委召开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对十届省委巡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遵循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省委巡视办“三个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深化巡视,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思路,省委出台《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政治巡察提供遵循。2017年,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组建了875个巡察组,全面开展巡察工作,一些省直单位还探索开展了系统内巡察,取得较好成效。巡视期间,巡视办联合巡视组对被巡视州(市)党委巡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政治巡察存在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省委认真对接、延伸、做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将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等情况作为省委巡视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相关领域存在问题;紧盯关键岗位人员和要害部门,开展机动巡视,实现快速、高效、精准突破重点问题。2017年,省委三轮巡视74个党组织,前两轮巡视发现“三大问题”56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07件;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8名;形成各类专报55个,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7条。

瞄准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省委坚持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跟踪、汇报、督办、问责机制,健全完善巡视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价、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和被巡视单位对巡视组评价“双向三评价”机制。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后,结合中央巡视整改,针对2017年省委第一轮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全省同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行业协会清理,部门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治,退离休干部聘用、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派驻纪检组、部门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等5个方面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形成更加强有力的震慑。(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