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谁交多少,谁就得交多少!”
“资金流向都要经过我的手,公不公示、怎么公示也是我说了算。”
芒市勐焕街道城西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组长何春横行乡里,非法买卖集体资产,侵占、瓜分集体资金,是典型的村霸,当地群众怨声载道。
最终,何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持续发力查处村霸和背后的“保护伞”,德宏州委采取“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德宏州纪委强化执纪监督,与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即行动起来,对近年来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系统梳理、分类汇总,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对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信访问题重点督办和查办。聚焦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惠民资金、违规占有集体“三资”、破坏生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深挖违法乱纪、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
2017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基层腐败案件101起,处分121人。
“以反腐和扫黑结合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说到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享受到反腐红利。”德宏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