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上台阶。
约谈提醒,压实责任。市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紧盯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针对发现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存在漏洞,少数村组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利益面前守不住底线等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层层压实精准脱贫主体责任。2017年,市纪委负责人率队深入全市5个县区、30多个乡镇、200余个村(社区)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当地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召开提醒约谈会议13场次,约谈提醒县、乡(镇)、村三级干部305人次。
聚焦主业,严肃问责。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机制。采取“N+1”方式实行“清单式”“全覆盖”监督检查。拓展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各县区交叉检查、市级重点抽查、挂牌督办和提级直查等方式,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多发、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强对脱贫攻坚重点县乡、重点任务的监督,持续抽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市委巡察紧盯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17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3件86人,问责107人。
强化警示,形成震慑。坚持定期不定期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该曝光的坚决曝光。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6批54个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给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敲响警种,督促他们深刻汲取教训,助推全市廉洁高效扶贫。(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