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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委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8-01-29 08:00:58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7年,德宏州委始终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德宏州委领导班子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落实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机制保障、示范表率”责任;主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州委书记、州长分别约谈县市及州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全州党政领导班子运用“谁分管谁谈话办法”开展谈话27314件(次)。

深化政治巡察。德宏州委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德宏有关问题的整改,认真分解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整改。2017年,组织开展了三轮巡察,共巡察43个单位,发现问题453个、问题线索147个,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注重严管厚爱。德宏州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德宏州《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意见(试行)》《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德宏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暂行)》,深化激励履职担当,倡导正面激励和负面纠偏,切实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勇于担当,积极干事创业良好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有了评价国家机关服务效能的“话语权”。

维护群众利益。德宏州委健全完善信件、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接访体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开展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共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件,查处违纪人员37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在全省首家推行综合全媒体问政,打造舆论监督新模式,倒逼部门领导干部围绕问题研究思路、拿出对策,推动中心工作的落实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增强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效率,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加强权力监督。德宏州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监督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州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生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梳理权力数13946个,制定防控措施58623条。

建设执纪铁军。德宏州委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全方位、全过程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全局作用。2017年,全州提拔任用、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104人次。(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