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25564件(次),移交问题线索1279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122个,处理1287人,其中,组织处理410人,处分933人,移送司法机关127人。
在增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问责追责上狠下功夫。省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探索规范便于落地操作的办法,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纪委牵头协调,认真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查找线索,把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在省委安排的第二轮、第三轮巡视和各地巡察工作中,突出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门瞄准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监督检查方式,沿着“扶贫项目、资金流向、问题线索、审查疑点”等路径,对扶贫工作全过程发生的问题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2017年8月15日,全省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动员、再部署,加强对脱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任务的监督,紧锣密鼓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9月、12月,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到一线督导,两次带队到16个州(市)督促市县乡纪委加强这项工作,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指导解决“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去年7月以来,省纪委每月对16个州(市)纪委、40个派驻(出)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进行“点名道姓”式的通报,通过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分475批(次)对1280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共涉及2498人,形成了持续强力震慑。
全省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自2017年8月16日上线,截至12月31日,共录入扶贫领域群众诉求84200件,其中已办结82861件,占受理数的98.41%,办结满意率为98.12%。通过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了一批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增强了纪律作风保障。(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