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避开情面着力发现深层次腐败和作风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交叉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检查组分头负责。2017年12月25日,制定下发了《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抽调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共7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交叉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1名市纪委班子领导带队,各县(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各检查组成员5至10人不等,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异地开展检查。此次交叉检查,旨在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作用,紧扣各县(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围绕专项治理“十查十看”内容,确保2017年10月及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归零,2013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纠正和处理。
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发现问题。重点查看各县(区)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发现存在“四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挂牌督办、提级直查,确保交叉检查取得实效。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共发现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141条,通过梳理排查,已将84条问题线索移交被检查县(区)办理。交叉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涉及驻村工作队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档案痕迹资料不健全、不规范,扶贫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未按规划实施、私自变更项目,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发放扶贫资金,扶贫资金滞留严重,扶贫资金投入后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强化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交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认真分析总结了交叉检查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形成交叉检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按照属地原则移交被检查县(区)纪委按程序和直查快办机制进行办理,被检查县(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处理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办理处置情况,避免移交的问题线索久拖不决、交办事项得不到落实问题。(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