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省纪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和加强自身建设“两手硬”,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局面。
压实责任,夯实从严治党基础。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9件9人、组织纪律案件22件31人;对7个县和州级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1个单位、82名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全州问责党组织17个、领导干部27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
持续发力,“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个,处理9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4人,4次点名道姓通报26起典型问题;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令不行、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规范津补贴专项检查,严查“小金库”问题,问责143人,收缴违纪资金162.75万元;利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92558件,办结92125件,办结率99.5%;对36个州级行政机关和5个公共服务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播出政风行风热线46期,答复、办理群众咨询和诉求823件。
铁腕惩腐,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全州共有9132名干部到大理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219名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发送廉政短信10309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75人次;第二种形态418人次;第三种形态161人次;第四种形态92人次。全州受理信访举报1995件;立案527件667人,其中,县处级17件17人;给予党纪处分618人、政纪处分88人、党政纪双重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1173.59万元。完成对3个县、15个州级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对5个县、7个州级责任部门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2县市党委完成对49个乡镇、153个县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1条整改措施全部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大理州反馈意见整改措施117条,明确时限全面整改。
监督执纪,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10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4人,问责60人,通报曝光38批177人次。深化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8个。成立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纪律检查组及16个纪律检查小组,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1318次,问责单位4个、干部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起。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49件环境污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深化改革,打造坚强纪律部队。完成2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派驻纪工委全面进驻,实现对80家州级部门监督全覆盖,12县市派驻机构全面进驻;州、县市相继成立巡察工作机构,分别落实巡察人员编制19名、88名;12县市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挂牌,州监察委员会将于2月初组建成立,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完善州纪委常委会决策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必先守纪”警示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严防“灯下黑”。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初核9件,谈话函询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通报问责2人。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姿态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定不移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马晓玲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