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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拉祜山乡有了监察委

发布时间:2018-01-25 08:02:37   来源:普洱市纪委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庄严的宣誓声中,依法选举产生了澜沧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顺利完成了澜沧县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向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迈出了重要一步。

1月20日,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澜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次日上午,召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依法任命了澜沧县监察委员会3名副主任和5名委员,至此,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有了自己的监察委员会。

澜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等内设机构,形成内设机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内设14个职能部门。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的前提下,实现反腐败资源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

此外,澜沧县纪委监委将稳步推进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后续工作,切实抓好机构、职能、人员的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合署体制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着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法制观念,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涵养法制思维,系统把握纪法衔接体系,以弥补理论业务知识短板,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