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随着丽江市古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丽江市5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挂牌。
自全国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丽江市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不等不拖,提早谋划,市、县区均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精细“施工”,既保“工期”又保质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全国、全省召开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高度重视,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市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纪委担好专责,及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严格要求,牵头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在市委的强力推动下,各县区迅速行动,精心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党委负总责、纪委负专责、部门各司其职、市县两级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县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县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等职责,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实践探索,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结合,确保发挥“1+1>2”的综合效果,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工作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