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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怒江州认真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7 08:09:07   来源:云南省纪委

1月8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隶人员到岗履职座谈会在六库举行,标志着怒江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交心谈心、问题线索移交、违纪款物划拨、固定资产划拨、人员转隶工作全面完成。

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怒江州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州纪委紧抓关键节点,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违纪款物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梳理,并建立了检察院移交案件及线索的管理台账,做到一案一登记,一卷一移交,确保全程留痕。

移交过程中,怒江州坚持“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但尚未侦结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规则和程序继续办理;对于已经对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及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的,不再予以解除或变更为留置等监察手段,仍然按照原规定关于采取强制措施及侦查手段的程序继续办理;对已经调取的证据,要求无需转化,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州纪委明确,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要继续加强与人大、组织、编办、政法、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路线图、时间表”稳步有序推进,确保2月上旬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同时,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转化为转隶人员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使转隶人员成为既懂纪、又懂法,既能依纪监督、又能依法监察的纪检监察干部。(杨富东  杨亚仁 彭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