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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1-14 08:19: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7年以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畅通信访渠道、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健全保障、强化执纪问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组织学习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成立市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县(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全市脱贫攻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普洱纪检监察网站等载体进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宣传,公示举报方式;编印“脱贫攻坚、请你监督”宣传漫画1.3万余份,张贴到到各乡(镇)、站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严格落实省委“五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使用,做好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及报告工作,并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强化交办和督办,共查摆和收到脱贫攻坚问题线索377件,按照直查快办机制,所有问题线索均得到及时办理。

开展精准监督。紧扣脱贫攻坚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职等情况,健全纪律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按照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要求,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组织10个县(区)纪委交换场地开展交叉检查,深入一线发现和查找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99次,其中市级开展22次,县(区)开展277次,实现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编印《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手册》发给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方便学习掌握政策规定,提高脱贫攻坚监督执纪能力。

健全完善制度。制定《普洱市脱贫攻坚“七个严禁”》,划出扶贫领域“高压线”。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问责暂行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制定《普洱市扶贫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设定扶贫资金“红线”,实现过程环节监管无缝隙。

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对“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机制,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2017年共提醒约谈713人,问责1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对3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选取49个典型案例编印成《普洱市2015—2017年扶贫领域违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1460余本发给全市各级领导学习,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樊俊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