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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2 07:57:40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纪委在各县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月10日召开视频会,安排部署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

本次交叉检查的重点为检查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方面的情况,看“四个意识”是否落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扶贫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是否做到全面掌握、坚决执行,“两不愁、三保障”等重点工作是否认真研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产业扶贫规划、社区服务配套方案和其他行业扶贫规划是否切实制定,针对致贫原因制定的脱贫措施是否完善等十方面内容。

各检查组由州纪委常委任组长,各县市抽调1名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抽调纪检、扶贫、发改、财政、审计、地税等部门各1名业务骨干,共组成7个检查组,采取南北县市交叉、听情况介绍、看台账资料和实地访贫困户、查资金流向和项目成效等方式,按准备阶段、交叉检查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三个步骤进行,于2018年1月27日前完成检查。

红河州纪委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推进交叉检查各阶段工作。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交叉检查工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进专项治理往深里抓、实里做。被检查县市要主动配合做好交叉检查工作。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十查十看”治理重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较真碰硬的勇气,深挖细查、纠错纠偏,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挂牌督办,确保交叉检查取得扎实成效。

州纪委要求,各检查组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要坚持一切以群众为本,严守群众纪律,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正确处理好检查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