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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准实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0:4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始终坚持把巡察监督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精准发力,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目前,市委共派出16个组完成四轮巡察,首次对永德县崇岗乡、沧源县勐来乡提级巡察,全市8县区党委共派出巡察组81个,完成了对106家单位的巡察。

巡察定位“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结合基层实际,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雁过拔毛”、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整改落实“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主领导担负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及时清零,巡察组定期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查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根据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酌情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全面落到实处。

成果运用“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遵循问题线索移交管理办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一般性、笼统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对严肃违纪问题,迅速立案查处。目前,市委巡察组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19个、发现并反馈问题305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7条,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已立案3件、问责3人;8县(区)委巡察组提出立行立改问题314个、发现问题1223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5件,已立案审查23件,处分29人,问责1人。(杨兴亮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