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保山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推进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保山市纪委认真开展调研,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对派驻机构改革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人事配备方案。
派驻方式以综合派驻为主,单独派驻为辅。市级21个派驻机构监督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74个。派驻机构的管理,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派驻机构人、财、物由市纪委统一负责(除公检法外)。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级21个纪检组(纪工委)已全部进驻到位,办公设备等筹备完毕,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全市各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同市级同步推进。五县(市、区)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县(市、区)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相关人事配备方案、划转编制工作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已筹备完成,动员部署会议已相继召开,实现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与市级同步完成。(杨耀西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