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德宏州和5县市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
党委靠前指挥,扛起改革试点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要担任组长,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当好‘施工队长’,亲自研究审核实施方案,亲自研究协调监委的人选配备、人代会召开时间、机构和人员转隶等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监委办公场所等具体问题……”2017年12月6日,在德宏州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州委书记、瑞丽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对自己和5县市党委书记下达了“军令状”。
州委书记自觉履行“施工队长”职责,亲自审核把关改革实施方案,亲自协调重点难点工作,对全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划出“时间表”“路线图”:“必须牢牢抓住转隶等关键环节,倒排‘工期’,按图‘施工’,抓实‘四项工作’即:2017年12月8日以前,州和5县市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2月初州人代会召开前,集中力量确保转隶到位,确保机构数、人员编制数、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确保工作无缝对接;2月2日至7日,确保州人代会如期顺利产生州监察委员会;2月至8月,监察委员会组建后,把精力转到工作融合和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上来,着力培养一支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业务上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熟悉宪法法律法规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现‘四个目标’即:完成州、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018年1月底,依法产生县(市)监察委员会,2月初,依法产生州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委组成人员;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惩治腐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扩大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快推进,确保不跑偏、不走样。”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德宏州和5县市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均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对机构设立、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等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认真解决。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德宏州和5县市均落实监委办公用房、确定转隶人员名单、确定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州和县市人代会召开具体时间……在短短25天的时间里,蹄疾步稳推进如此重大的改革任务,正是得益于州、县市党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得益于州、县市党委“施工队长”的具体行动。
纪委履行专责,抓紧组织实施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2017年11月20日,德宏州纪委就立即成立州纪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设立综合组、组织组、纪法衔接组、监司衔接组、宣传组五个专班组,明确各专班组工作责任。综合组:负责协调落实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安排事项;组织组:负责研究提出监委组织架构、人事安排原则、人员转隶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转隶后全员培训等相关工作;纪法衔接组:负责探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衔接问题,制定《德宏州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德宏州纪委监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德宏州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德宏州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工作制度;监司衔接组:负责探索监委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研究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的办法制度;宣传组:负责统一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口径,及时掌握舆情,强化舆论引导。
同时,建立沟通联络、协调解决问题、督办落实三项工作机制和请示报告、文件运转、会议组织三项工作制度,实现联络沟通常态化、问题解决制度化、台账管理规范化,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政治改革任务。
“质量就是生命,我们作为‘施工队’,就要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质量’负专责。”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表示。
州纪委书记组织召开了纪委、政法委、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积极引导,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州纪委5名常委带队,就5个县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进度”进行专题调研与督导。
州和县市纪委对拟转隶人员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和谈心谈话,掌握拟转隶人员的思想状况、个人意愿、特点特长,讲清改革意义、政策和要求,增强拟转隶人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努力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深度融合,真正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据统计,德宏州和5县市分别开展谈心谈话120人次。
同时,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确保转隶人员政治上过得硬、廉洁上无瑕疵。在定岗定人方面实现交叉配备、优势互补,做到“人”与“岗”相适应、“纪”与“法”相衔接,达到“1+1>2”的效果。
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德宏州和县市纪委积极与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检察院、组织部、编办、财政等责任部门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监察委员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专题研究选举任命程序、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人事安排、组织实施等具体路径,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州、县市纪委会同检察机关围绕人员转隶这个关键环节,摸清转录人员底数,开展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线索清理和移交工作,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协调配合、无缝对接,全州检察机关已清理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137件,将全部移交给监委;州、县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补齐配强州纪委、州监委领导班子,对拟选人选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层层推荐,确保把大家公认、事业需要的同志推选出来;州、县市人大研究制定选举办法,确保会议如期召开,保证州、县市监委按时依法设立,组成人选顺利提出、依法当选。(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