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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督查

发布时间:2018-01-05 08:05:49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推进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交叉和重点检查的通知》,采取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双剑合璧”的方式,对全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州纪委将派出10个交叉检查组,由州纪委领导带队,从各县市纪委、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等扶贫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对各县市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查看各县市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即对扶贫责任、政策、项目、资金、纪律作风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此外,州纪委将派出2个重点检查组,由州纪委牵头,会同州审计局并抽调州级部门脱贫攻坚特邀监察员参与,对州扶贫、人社、农业、林业等脱贫攻坚主要职能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突出对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全面覆盖、问题查找是否精准、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挂牌督办,确保项目资金存在问题得到扎实整改。

通知强调,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州相关部署及文件精神,细化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从严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紧盯责任落实,聚焦纪律作风,找准存在问题、查清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问题清单,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分析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并填写《楚雄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及要求,书面向被检查县市和单位反馈,并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徐燕梅  张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