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如期实现了州、县(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后,全州派驻机构总数134个,监督覆盖单位470家。
文山州为开展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依据党章规定的职责,落实“三转”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稳步推进。州纪委加强专题调研,摸清涉及派驻(出)机构改革的人员和编制底数,积极与组织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学习省级派驻机构改革经验,多方听取意见,多层次集体研究,形成州级和8县(市)的本级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和《方案》,指导派驻改革工作开展。
明确派驻机构的名称统一为“州纪委派驻纪检组”或“州纪委派出纪工委”;明确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严格按编制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保障派驻机构力量;明确撤销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保留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明确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重点对象为驻在部门(含综合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州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纪检组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明确派驻机构由州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纪检组长由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明确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等“七个明确”加强政策指导,确保派驻改革部署圆满落地。
坚持内涵式改革挖潜编制的路子,解决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匹配的问题,按照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方式,根据改革前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及部门纪委人员现状,结合编制划转情况采取消化安置一批、部门转岗一批、推荐选调一批的方式,通过严格的人选考察,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干部选任到派驻纪检组和纪工委岗位上来,选优配强派驻人员,建好“哨所”安好“探头”,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进驻单位以后,我们将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哪里有问题,监督‘探头’就跟进到哪里。”派驻州委办纪检组负责人表示。(王英 杨忠聪 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