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临沧市巡察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利用讲党课、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对照新要求,找准着力点,以十九大精神指导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学。将十九大精神作为每周五集中学习内容,对十九大报告的主要精神、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每名巡察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目前,全市巡察机构共开展集中学习60次,撰写心得体会52篇。
强化“互联网+”学习。利用微信群经常学。建立了巡察工作微信群,及时转载发布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工作知识、巡察工作知识、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搭建干部学习交流平台,方便巡察干部利用工作之余学,要求全体巡察工作人员强化日常学习,并分享各自心得体会。
融入巡察工作实践学。在巡察进驻期间,在各巡察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制度文件,组织巡察干部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实践要义。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内容,现场巡察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结合十九大精神推动工作落实等情况,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党的十九大明确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各巡察组一定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聚焦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管党治党宽松软、违规选人用人、严重违纪和腐败、‘四风’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盯紧重点人、重点事,找准突出问题,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更上新的台阶。”临沧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共派出16个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市环保局等12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科技局、市残联2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永德县崇岗乡、沧源县勐来乡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7条,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已立案3件、问责3人;全市8县区党委共派出巡察组81个,完成对106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1223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25件,立案审查23件,处分29人,问责1人。(杨兴亮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