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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纪委派驻机构组建完成并进驻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04 08:18:48   来源:曲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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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曲靖市召开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会议,落实派驻机构设置改革工作,对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进行部署,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强化党内监督。

此次派驻改革,曲靖市按照省纪委以“归口综合派驻”为主的要求,设置17个综合派驻、11个单独派驻共28个纪检组,覆盖77个市级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宣读了市委关于市纪委派驻纪检干部的任免职文件,同时,安排部署了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单位等事项。

会议强调,派驻改革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政治体制改革,在派驻机构设置改革的过程中,市直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支持和配合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驻在部门和监督覆盖部门的党组(党委)要从严从实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解决好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监督当做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会议明确,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纪检组组长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问题。同时,派驻纪检组长还要与市直机关纪工委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处置反映驻在单位有关问题线索,与市委巡察组同向发力,抓好或督促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会议要求,纪检组组长要牢记第一身份,牢牢把握职责定位,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监督覆盖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班子,着力加大对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监督,承办好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从严监督管理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王芬  梅思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