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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玉溪市制定时间表 抓细抓实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03 08:13: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玉溪市将于2018年2月1日前完成转隶工作,市人代会产生监察委员会后适时挂牌。”玉溪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按照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玉溪市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精准施工,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以来,玉溪市委书记积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谋划和调研。9个县(区)也及时成立了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在“施工队长”统筹指挥下,玉溪市、县(区)两级纪委找准“施工员”的职责定位,积极与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检察院、组织部和编制部门进行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监察委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专题研究选举任命程序、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人事安排、组织实施等具体路径,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召开了纪委、政法委、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全体干部座谈会,积极引导,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市纪委还由纪委常委带队,组成7个组,分别对拟转隶人员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政策宣讲和谈心谈话,掌握拟转隶人员的思想状况、个人意愿、特点特长,讲清改革意义、政策和要求,增强拟转隶人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努力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深度融合,真正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同时,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确保转隶人员政治上过得硬、廉洁上无瑕疵。在定岗定人方面实现交叉配备、优势互补,做到“人”与“岗”相适应、“纪”与“法”相衔接,达到“1+1>2”的效果。

目前,按照《关于加强监察体制改革转隶期间案件办理及线索管理的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举报中心的问题线索正在进行全面梳理清点。市级和9县(区)监察委办公场所的选址已全部确定。(杨富东  周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