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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扛起责任 强化监督 保障灾后重建阳光廉洁

发布时间:2018-01-03 08:04:46   来源:昭通市纪委

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市重建指挥部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恢复重建工作大局,扛起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着力推进依法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切实为圆满完成恢复重建目标任务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扛起监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督的原则,建立责任落实、工作协作、信息报送、台账联管、惩戒通报5个工作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形成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市级职能部门抓行业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格局。制定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要求、监督范围、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出台监督检查办法,对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重点内容、方法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紧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特色产业以及其他项目恢复重建重点,制定印发《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坚持统分结合,“点线面”开展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形成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和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责任体系。

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省、市重建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年度恢复重建每月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突出恢复重建重要时间节点、决策部署落实、政策措施执行、干部纪律作风等重点,扎实开展民房重建启动实施和过渡安置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民房重建质量安全和恢复重建贷款等服务保障情况、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围绕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阶段任务,抓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监管、问题整改、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综合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县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恢复重建启动以来,共组织综合监督检查20余次,参与部门18个,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制发监督检查工作专报29期,梳理汇总各类问题47条,提出工作建议36个。

强化追责问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进不力等行为的追责问责, 发出监察建议31份、通报批评7家单位27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对包保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恢复重建督办通知19份,梳理问题清单2期、交由6个单位限时办理。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工信、教育、公安等15个部门,抽调人员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对中办督查室复核调研组指出存在问题和省政府检查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用陪同、直插现场的方式,对恢复重建“八包八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公开通报少数包保单位和干部驻村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格、工作落实有差距等问题,约谈未按要求深入包保村开展工作的6家单位主要领导,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民房重建任务的地方开展责任倒查。恢复重建启动以来,共问责单位11个、干部38名,其中处级干部6名。

严查违纪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的通知》,重申恢复重建工作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恢复重建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灾典型案件。及时介入相关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督促限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恢复重建启动以来,共接受灾后恢复重建信访举报295件,立案审查41件41人,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12件12人。(铁盛乾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