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争利扮“双簧” 伤了民心怎“维稳” ——陇川县户撒乡政法综治维稳原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典型案件警示

发布时间:2018-10-27 08:10:32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这是陇川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例留置案。经查,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政法综治维稳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在户撒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5万元。

2018年4月15日,赖新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8月27日,赖新贵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陇川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1日以受贿罪判处赖新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事件回顾

县纪委监委来人突然带走赖新贵的那天中午,他还在办公室里接待着来访群众。

“他才是真正赶上‘党的好政策’的人,应该感恩党、感恩组织,怎么还背叛了党和组织?真是为他想不通!”“是不是协助调查案子、询问情况?”目睹现场的群众忍不住猜疑。几天后,当听说是因为受贿一事,许多领导和同事都感到很惊讶,在他们的心里,赖新贵不应该是“那样的人”。

赖新贵是地地道道的户撒本土阿昌族,从1993年5月参加工作开始,便在曼捧村委会为群众服务15年之久,历任文书、主任、支书。2009年3月,从村委会干部考上公务员进入户撒乡政府工作,一时间,赖新贵成了众多干部群众眼中的“幸运儿”“佼佼者”。

或许是因为手里的“铁饭碗”得来不易,而显得格外珍惜,赖新贵接下来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他特别善于和村民打交道。”这是领导和同事们对他的评价,哪里的工作难做,哪里有纠纷,他就被派到哪里。一步步成长印证了他的辛勤和汗水,从任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到政法综治维稳副书记,“工作出色”“办事得力”……赖新贵这样的形象定格在调查组与乡领导和同事们的谈话之前。

曼捧村曼迫村小组养猪场的负责人麻某某和赖新贵是“一个寨子的人”,算得上是知根知底了。在户撒乡腾陇高速公路征地工作中,麻某某的养猪场位于高速公路立交桥的中心地带,是必须要拆的。两人私下商量,麻某某在上级来人协商时故意抬高价格,赖新贵作为户撒乡征地小组负责人置若罔闻,然后将补偿款中超出成本多要来的“利润”一人一半,两人一拍即合,但这一次“打交道”让赖新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查处经过

今年4月,陇川县纪委监委在纪律审查中发现赖新贵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调查组第一时间分别与县乡征地小组成员、涉及征地村组干部、当事人配偶、乡政府干部职工了解核实,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查询银行记录等,初步掌握了赖新贵违纪违法事实。

4月9日,调查人员将赖新贵带到县纪委监委谈话点进行谈话,赖新贵交待了帮助麻某某多争取30万元征地补偿款,并收受15万元好处费的事实。同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上级监委批准,对赖新贵采取留置措施。在留置期间,赖新贵又交待了其他违纪问题。4月16日,县监委将赖新贵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你知道麻某某把15万元补偿款送给赖新贵的事情吗?你为什么同意这样做呢?”调查人员对麻某某妻子进行调查询问。

“知道的,当时我也在场。麻某某告诉我,送给赖新贵15万元不仅是为了感谢他帮助多争取补偿款,还因为赖新贵是政府的领导,自己以后还要靠着政府做事,所以我就同意了。”麻某某妻子这样回答。

赖新贵作为户撒乡政府征地小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征地具体工作,调解纠纷、解决问题。在征地协商时,赖新贵却“不动声色”“少说少做”,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戏码”,主动帮助麻某某领到高额的补偿款,以保证为双方争取更多利益,并妥善解决施工单位与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以顺利完成征地工作,一步一步扮起了“双簧”。

当问到为什么会“伸手”时,赖新贵低下了头羞愧地说:“因为家里正在盖着房子,缺钱用。”他不但是工作中的骨干,还是家中的顶梁柱,父母年老、妻子没有工作、三个孩子还在读书,“一人工资养7口人”,这些都是摆在现实中的残酷问题,但错了就要付出代价,伸手必被捉,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纪犯罪的借口。

在调查谈话中,赖新贵积极配合、交待问题,主动将所有的赃款退了出来。

本案警示

该案开庭审理时,80余名领导干部受邀旁听,成为了一堂最具警示意义的廉政教育课。

在庭审现场的他,早已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和自信的眼神,取而代之的是由心而来的恐惧和懊悔,他含泪重复最多的一句就是:“我是真的悔恨自责,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党和组织,对不起肩上这份责任……”

本案揭示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仅是孩童们玩耍的趣言,在铁的证据和党纪国法面前只能是无稽之谈。赖新贵自作聪明地认为“你情我愿”“互相帮忙”“没有问题”,不惜铤而走险,在金钱诱惑面前迷失了自己、丧失了原则,整个违纪违法过程,仅仅因为“一时贪念”便造成了“千古之恨”。

“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作为公职人员,人生之路当似如履薄冰,要想成功走到对岸,就要谨言慎行。赖新贵的为政之路艰辛,毁灭之路却在一念之间。地位越来越高和赞扬越来越多后,使人反而变得不清醒了,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逐渐淡薄,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被置之脑后,贪念、恶念见缝插针,尽然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名曰“护民利”,实则“谋私利”,自己挖坑自己跳,最终他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化变质成为了人民的罪人。

一个人面对任何诱惑,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赖新贵案例再次印证,党的干部必须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做到心中有“纪”、脑中有“法”、行有所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保持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守住初心、守住底线,谨记“人民予之,定能取之”,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以及党纪国法、社会舆论和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办好事,用尽责尽职和工作实际成效来回报党和组织,守纪守法,以权惠民,用权造福,方能突破重围、步步平稳。(陇川县纪委监委  石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