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福贡县始终把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巡察,不断规范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逐渐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建立巡察机构。根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求,及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福贡县委巡察办三定方案》,研究落实和规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选优配强巡察办人员,抓紧完成县委巡察办挂牌、印章刻制、建章立制等工作。与县纪委协调配合,强化后勤保障。
设立巡察人才库。在未组建专职巡察组前,根据巡察工作要求,设置巡察人才库,通过层层审查,从县委、人大、政府、纪检、组织人事、审计、政法、财政等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进行考察进入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组人员按需从中抽取。
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为解决好县委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福贡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中共福贡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福贡县委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试行)》《中共福贡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福贡县贯彻落实党委巡察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强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深化政治巡察提供制度保障。
组建专职巡察组。按照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巡察机构改革工作,福贡县组建4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有3个编制,共12个编制的方案已得到了省、州、县编办核准批复。目前,巡察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已配齐,4个巡察组副组长已进行任前公示。
目前,福贡县已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式巡察,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了10个县直单位、1个乡(镇),对19个行政村进行了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136个,问题线索26条。(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