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平县把推进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大纪律”,努力做精做细自选动作,多措并举,让巡察利剑生威见效。
推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制度,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委巡察办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协作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客观反映情况,构建了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成员单位、被巡察单位协调配合的巡察响应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建立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巡察工作制度,提高重点问题线索成案率,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部门处理,定期对账督办,坚决杜绝前紧后松、只巡不查、只巡不处。
每一轮巡察,县委巡察办及时张贴巡察公告,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公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提高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乡镇(农场)、村、组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阵地,报道巡察工作动态,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被巡察对象,并设置意见箱,形成“多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宣传格局,营造关心重视巡察工作、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有序参与巡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把巡察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的“探头”作用,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开辟“绿色通道”快查快结。县纪委对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开通问题线索汇报、移交、审查、审理一站式“绿色通道”,重大问题深挖细查,一般问题快查快结,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搁置、不暂存。截至目前,已开展的两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95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61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5个,对5名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分,初步彰显了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的功能。(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