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腾冲市委巡察办紧紧围绕巡察成果深化运用,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制度,力促最大化运用巡察成果。截至目前,完成常规巡察3轮,正在开展专项巡察1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70个,提出意见建议52条,移交问题线索25件,党纪政务处分领导干部16人,有效形成震慑。
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清单式管理,以巡察发现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为依据明确问题清单,以巡察意见和建议为依据明确任务清单,以巡察反馈和移交内容为依据明确责任清单,促进责任落实。把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作为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分类分层建立,严格规范管理,实现流程图表化、成果具体化、信息数据化,形成巡察报告保障、巡察反馈交账、巡察移交转账、巡察督办查账、巡察整改销账的完整链条。对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实施类别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抓住重要事项、重要节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跟进、一件事项一件事项落实,为细化问责筑牢基础。
情况反馈制度。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既及时移交和通报问题及建议,又明确办理情况反馈要求,共同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对移交和通报事项紧盯不放,确保信息传送充分准确、运转过程规范有序、办理结果有效到位。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应移交纪律检查机关的,统一归口案件监督管理室,按时反馈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解等处理情况;应移交组织部门的,统一归口干部监督室,按时反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情况;应移交有关职能部门的问题和建议,直接对口办理,按时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应定期汇总整理办理情况,强化事例分析、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提出深化成果运用工作的建议。
督促整改制度。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工作的了解和督促。重点通过电话了解,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通过函询,督办重要事项和整改不力情况;通过听取汇报,研究整改落实中的重要复杂情况;通过审阅整改情况报告,检查全面整改情况;通过回访,对已经整改的实地检查,对正在整改的进行督促,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强督办。监督检查既看形式,又看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李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