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探索开展对行政村(社区)的提级巡察 发现问题67个

发布时间:2018-11-07 07:50:56   来源:昆明市纪委

嵩明县探索开展行政村(社区)的提级巡察,通过“四化”,剑指基层“微腐败”,进一步延伸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

巡察程序简单化。结合被巡察对象的突出问题,不拘形式,快进快出,直奔主题,剑指问题。简化巡察进驻、听取汇报等面上工作流程,机动灵活安排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相机而动、伺机而行。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掘,多方印证,迅速形成有效震慑。

巡察内容清单化。县委巡察办为各巡察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清单,且要求精准入户。工作清单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的问题外,对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开展情况等内容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着力于发现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党的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巡察方式机动化。各巡察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机动灵活安排人员分工、巡察时间、巡察方式等,进行精准巡访、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开展工作。既要听取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汇报,也要走访部分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部分街镇机关干部、村(社区)班子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职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个别谈话,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查看村(社区)有关账务资料、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等,现场查看涉农项目实施情况。

成果运用制度化。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整理,及时移送相应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限期督办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或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同时,将巡察结果作为被巡察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评价依据,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评价、评先评优、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目前,已对4个重点行政村(社区)开展了提级巡察,并在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时采取1托N的方式对22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了的延伸巡察。在村(社区)巡察中共发现问题67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问题16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12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39个。发现问题线索8件,目前已办理3件,另外5件正在移交办理中。(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