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届红河州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6个巡察组分别向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州质监局、共青团红河州委员会、州农垦局、州卫生计生委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分别参加了反馈会,主动扛起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对巡察工作的认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党性锻炼机会,全面规范管理工作的标准和推动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提升的有力抓手,认真梳理分析反馈问题,找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自觉、主动、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作用。(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