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龙县相继开展了两轮巡察,在对2个乡镇、12个县级部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15条,达到了形成震慑、立杆树威的效果。
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跟进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部署,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严格对照党章、准则、条例等开展政治巡察工作,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体现党委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有针对性地从县乡选派干部到州委巡察组参与巡察,通过“以干代训”加强县级巡察人才培养。
坚持标准高位推动。制定了《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云龙县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编印了《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相关名词解释》《巡察工作流程图》《巡察发现问题表现形式及检查重点》等“口袋书”发放给巡察干部,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每轮巡察工作进驻前都及时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和专题辅导,进行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着力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于巡察工作始终,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既管业务工作,又管纪律作风,确保巡察纪律。
巡改结合推动整改。在巡察工作中,将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发现明显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使巡察、巡改紧密结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巡察组认真修改完善对被巡察党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措施、责任、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加强对巡察干部的考核评价,在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及时对抽调干部的工作情况作出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许洪议 李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