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剑川县坚持聚焦工作重点,深化巡察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主要任务,五轮共对22个单位进行“政治体检”,反馈问题348个,完成问题整改329个,移交问题线索17条,立案7件13人。
“常规+专项”,激发活力。创新监督形式、方法,巡察采取“常”“专”结合方式,其中三轮穿插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前五轮对1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25个,问题线索13条,第六轮巡察正在有序开展;紧盯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方面对8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23个,问题线索4条。
“专职+兼职”,凝聚合力。根据巡察工作任务、内容特点,从不同部门层层筛选出党建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会、扶贫工作等5个专业类别人员78人,动态调整充实巡察人才组长库和工作人员库。将35周岁以下新提拔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统筹安排参与巡察。常设3个巡察组,配备3名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组长。针对巡察对象特点,合理搭配巡察组人员,通过以老带新,专兼职结合,发挥最大合力。
“纪律+制度”,催生动力。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强化巡察干部日常监督,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发现和纠正组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组务会,严明巡察纪律作风规定,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领头雁”“火车头”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则》,按照《工作手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巡察,确保全体巡察干部严格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共性+个性”,传导压力。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警示通报并严肃督促整改。对领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从县级层面谋划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整改。通过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进行二次反馈,抓好二次整改,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督促,确保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完成。1名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和1名分管领导因巡察整改不力被问责。(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