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委的统一部署,9月17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州公安局反馈了八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表示,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将坚持“照单全收、不作解释、找准原因、坚决整改”四个原则,坚决把落实好州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坚决拥护、接受州委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也有信心、有决心担负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领全州公安机关以扎实的整改举措、整改成效来体现对党的忠诚。他强调,一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州委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要认清实质,找准病灶,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等现象;三是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改成果。(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