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委巡察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州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精神的情况,通过听取各县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州13个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全州13县市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据统计,自2016年11月开展巡察工作至今,全州各县市共巡察党组织323个,发现问题3296个,移交问题线索7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县市均开展了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批问题,涉及干部问题线索110个,移交后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移送司法1人。通过政治巡察,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需要根据检查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州委巡察办。要督促各县市党委扛牢巡察政治责任,进一步抓好中央及省州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的学习贯彻落实,准确把握规划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向纵深发展;县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沟通协作,不断提升巡察实效;要配齐配强巡察力量,强化培训管理,建设专业化巡察队伍;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督查,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报备制度,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构建巡察上下联动“一盘棋”的格局。(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