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紧盯“三个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兜底,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
建机构,“固本强基”抓巡察。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五人小组”5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5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问题整改及线索处置,提出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1月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人才库,优先落实巡察人员编制。市编委批复成立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已落实市委巡察办编制5人,现有4人,市委巡察组编制五个组15人(已上报州编办)。充实完善市委巡察人才库,现有人员41名,为顺利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人员保障。
夯基础,“保驾护航”为巡察。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出台《弥勒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通过健全完善和探索创新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及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部门、信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从人员抽调、情况通报、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强队伍,着力铸造“巡察铁军”。按照“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工作队伍。采取“两推荐一遴选”的方式,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将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和锻炼基层干部的重要平台。把加强教育和实践锻炼作为提升巡察队伍素质的主要途径,狠抓巡前培训、巡中学习和巡后总结,强化学思践悟,切实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和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强化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加强人员纪律教育,出台“五不、十不准”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零差错,人员零违纪。
重宣传,“鼓劲造势”促巡察。加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每轮巡察前,在弥勒电视台、弥勒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福地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巡察工作内容,粘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范围、对象及联系电话等,设置巡察工作意见箱、信箱,敞开渠道接线索。创建巡察工作QQ交流群、开通电子邮箱、编辑专题简报、下发宣传标语,让巡察工作广而告之,公开透明,阳光作业。
重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被巡察党组织“原汁原味”、精准有效反馈巡察情况,督促其充分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强化跟踪督办。采取巡察组回访、电话了解、审阅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工作的了解和督促,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严肃进行问责。规范巡察移交,及时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截至6月30日,共移交问题线索26条,作出党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件,了结13件。巡察“利剑”成效初显,真正做到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增强了被巡察单位把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立起来、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起来的共识,让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注入了活力。(庞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