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市、县(区)同步完成四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31个,发现各类问题1113个。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突出整改,立足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强化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丽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落细落小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人责任,并把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进行评分考核。
强化整改督查。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随机督查和全面督查结合起来,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整改督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部门监督抓,市委巡察办全程跟踪抓的整改责任体系,推进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巩固提升,未整改完成的事项持续不断、不打折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一项接着一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不落实、推进整改不力、整改工作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特别是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造成工作延误和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左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