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力做好“四个加” 织密巡察监督网

发布时间:2018-02-14 08:22:3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这些问题是丽江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巡察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详实具体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整改到位”。

“2017年以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关于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相继出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具体方向,我们感到很振奋,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为了做好巡察工作,采取了‘三个加’工作法,在制度完善、方式创新、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时间表”+“制度图”,未雨绸缪布局早。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结合本市实际的情况下,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牢牢把握时间节点要求,确保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有序有力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10余项配套制度,并且汇编了《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培训资料》对巡察准备、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县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刚起步的时候,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怎样做才更规范,谁也说不准,有了这些制度和资料以后,心里更有底了,做起事来也有了方向。”

“持久战”+“游动哨”,双管齐下见效快。悉心打好“持久战”。市委巡察组从临时组建,到设置6个固定巡察组,按一正两副,每个巡察组5人配备;每轮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常规巡察、“一托二”、“巡察+审计”的模式,到“常专结合”在进行常规巡察的同时,突出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扶贫攻坚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两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形式,始终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宽松软”等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以钉钉子的精神加以推进,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丽江市、县(区)两级巡察共完成了对92个地区、单位的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113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16件,已立案审查47件,党政纪处分39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尽心当好“游动哨”。为贯彻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扶贫政策实施到位,2017年对1个县,5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两责任”+“三清单”,整改责任落实处。为加大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力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

“五账”+“两双”,真巡真改成果显。运用“五账法”,精准“建账”,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实行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整改情况报告。抓好整改公开工作,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全市结合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即知即改,取得明显成效。(高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