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四轮巡察发现问题269个 问题线索20个

发布时间:2018-02-09 08:13:44   来源:大理州纪委

弥渡县全面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开展政治巡察。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四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69个,移交问题线索20个。

夯实巡察基础,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做到人、财、物、制度“四个到位”。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中共弥渡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弥渡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弥渡县2016—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编印了《巡察工作手册》,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巡察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协调巡察办及巡察组办公场所,实现了巡察组统一办公、统一管理。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优秀年轻的51名同志组建巡察人才库,开展业务培训3期155人次,不断提高巡察组成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把脉会诊”。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政治巡察,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把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每轮巡察进驻巡察单位开展工作15至25天。巡察前,发函收集纪检、信访、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访举报,调阅财政、审计部门相关资料。巡察时,瞪大眼睛看,拉长耳朵听,采取“听、看、查、评”等方式“把脉会诊”,紧盯问题,顺藤摸瓜,将巡察延伸到二级单位,从主管单位查找问题根源,从基层单位发现问题,多角度摸底、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让问题无处藏身。四轮巡察共与592名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1166份,发放问卷调查表1166份,收到意见建议386条,接到来信来电9件,发现问题269个,问题线索20件。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时,随机抽查贫困村34个,扶贫工作队53个,贫困户217户。

强化巡察督导,压紧压实巡察责任。县委成立巡察工作督导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督导组在每轮巡察时,随机抽查巡察工作,通过与巡察组人员座谈、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走访了解部分干部职工,了解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和执行巡察纪律情况、被巡察单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巡察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督促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实效。每轮巡察结束后,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对账”销号、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整改情况在弥渡县人民政务网、纪检监察网、弥渡通讯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照具体要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置,达到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森林的效果。巡察共完善制度73项,办理意见建议11条,谈话提醒1人,立案审查4件5人,有效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郭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