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18-01-26 08:12:11   来源:文山州纪委

“大家要站在把巡察整改变成‘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州委的要求上来,认真负责对待这项工作,公正、客观地参加测评。”州委巡察办第四测评组在参加州扶贫办党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会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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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扶贫办举行巡察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会议

近日,文山州扶贫办举行巡察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会议。会上,州扶贫办党组织负责人就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州扶贫办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干部职工共27名参加了满意度测评。

在听取州扶贫办党组负责人通报后,巡察组强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是整个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怎么样,各个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否得到增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是否真正落地生根,各项工作是否得到长足有效的发展,最终要看干部群众是否认可、是否满意,要通过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来检验。同时,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也是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体现了巡察整改工作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据悉,该州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州纪委2016年巡察和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的丘北县、广南县及州民政局、州发改委等12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组成4个测评组分别到被巡察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是州委(州纪委)巡察后所反馈的各个问题的整改。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参照巡察工作动员会参会人员范围,即由县(市)四班领导,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州属部门由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服务对象代表,本系统各县市负责人参加。(罗明春  吴富鹏)